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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小货郎,养家宠夫郎

第28章

作者:菇菇弗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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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随便瞧随便看,全是细致手编的,结实得很,扯个几百下都不会坏。”

“您拿在手里试试,咱卖的可不是那些轻飘飘,一扯就散了的玩意儿,一日到头也做不来几个嘞,全是手艺!”

好些人伸手去扯草绳子,果然见那虫儿的翅膀上下翻动,纷纷惊呼道:“还真能动!”

“可不是能动,这位小娘子可要拿一个?我见小娘子头戴蜻蜓步摇,定是喜好这样式的。”

他可是深谙什么人最容易在庙会上掏钱,不外乎带孩子出门的大人,以及结伴出门游玩的年轻人。

前者乐意过节时给孩子买几样新鲜东西,后者则是手松一些,遇见喜欢的便乐意掏钱,相对而言没那么精打细算。

“买,怎么卖的?”

不想小娘子没说话,她旁边的郎君就要去解钱袋。

“二十二文一个,四十文两个。”

这可是仲秋的县城庙会,城里物价高,再加点节日溢价,他费劲把东西带来,翻个倍不过分吧?

“给我拿一个,挑个好的。”

说罢就不顾小娘子阻拦,压根不讲价,抢着结了账。

两人头挨头,手挨手,在架子上挑了半天。

常霄也不怕他们挑,进的每一样货可都是精心检查过的,没什么大分别,不怕挑剩下的卖不出。

生意开了张,很快又卖出第二单。

这回买的是一家三口,当爹的把宝贝哥儿高高架在脖子上,买完之后任由小哥儿抱在手里来回倒腾,好几次砸在他脑袋上,他也不生气,倒是孩子的小爹拍一下孩子屁股,让他好好地玩儿,再不听话就不给了。

常霄看得唇角翘起,与曾如意对视一眼,发现彼此都是笑盈盈的。

“我一直觉得出来摆摊做生意很有意思。”

趁一时没有人上前买东西,他凑近小哥儿,指了指来往行人。

“你看,形形色色,世上什么人都有,看他们做事有意思,与他们说话也有意思。”

曾如意有点能理解常霄所说的话。

小时候家里香烛铺还开着的时候,他就喜欢坐着门槛往街上看,哪怕热闹不是经常有,即便单纯看人走来走去,也怎么也看不腻。

【官人的叫卖词也很有意思】

他慢慢写字,常霄看后笑道:“好歹是费心想的,要是听着没趣,我可要找地方哭了。”

大约半个多时辰过去,一共卖出十二个虫儿笼,四只草编灯笼。

其中不讲价的人总归是少,也有一下子要两个的,多是按二十文一个算。

灯笼进价八文,却因庙会上恨不得三五步就一个卖灯笼的,要不上太高的价,全数按十五文卖的。

一下子三百个钱进兜,常霄顿觉神清气爽。

看到有卖花的老妇路过,他还喊人停下,花八文钱买了两朵拳头大的新鲜菊花,一朵黄,一朵紫。

“来,咱们既出来过节,也该应个景,把花簪上。”

而今纵是男子也有簪花习俗,且不拘老少。

曾如意接过花,在鼻下轻嗅,只觉清香扑面,惹人舒怀。

再看常霄已经俯身低头,静待自己为其簪花。

他屏息凝神,仔细将花枝簪入最合适的位置。

花色如灿阳,映衬得男子眉目愈发出彩夺人。

结束后,很快轮到他自己。

小哥儿只觉发髻间发丝微微扯动,再伸手去碰,已能摸到柔嫩的花瓣,指尖萦着淡淡余香。

第23章 看诊

常霄第一次替人簪花,下手前好生找了番位置。

又怕花枝缠乱了发髻,插进去时都不敢有大动作,好在成果喜人。

紫色雍雅,很是挑人,而曾如意肤白,恰恰合适,刚刚那卖花儿的婆婆属实没说错。

“好看。”

常霄笑言。

“可惜没个镜子。”

说起来家里也无铜镜,他与曾如意每日梳洗,只能对着水盆倒影。

一想到种种所缺的用度,浑身上下就又充满了干劲。

“咱们争取早些卖完,还能在城里逛一逛。”

这回算是初来庙会试水,他进的货并不多,若能及时卖完,正好能空出时间去医馆和成衣铺子瞧瞧。

前者为了给曾如意看诊,后者则还是与那外包的绣活儿有关。

二人一个叫卖招徕,一个理货收钱。

因凡是来买的总有爱挑拣的,还有些不懂事的孩童二话不说就上手来扯。

曾如意见了两回,过后便盯紧了剩下的货,以防有些被扯坏了,大人还要耍赖皮不肯掏钱买下,损失就全成了自家的。

常霄直说得嗓子冒烟,喝了一葫芦水。

到晌午时,街上人更是多,除了往云光寺方向去的,更多的是已经拜完佛回的。

这些人手里多已拿了不少东西,对路两边所贩物什兴致缺缺,但倒是也有想图个新鲜,上前来看或是问价钱的。

如此,未时过半的时候虫儿笼差不多全卖光了。

另剩下五个灯笼,常霄以二十五文两个的价钱卖了两对,最后一个灯笼搭了两个虫儿笼,直接半买半送,把货全都清空。

足足一贯多钱!

沉得腰间钱袋都往下坠了,收了摊后两人找了个人少的街角,边乐边把手伸进钱袋,反复体验抓满一把钱再任它们漏下去的感觉。

“这可比我往日卖杂货赚多了,本钱五百个,卖出去比翻个番还多。”

果然还是节日生意最好做啊,不然为何现代商家想尽办法罗列各种节日名目,努力把所有节日变成购物节。

换作本朝,这样的集会其实也不少,光是下半年,常霄就能数出七夕、中元、仲秋、重阳、冬至……

外加每月朔望,云光寺同样都有庙会。

只是光靠虫儿笼肯定是不行的,一来是品类太少,二来日子久了,难保没有人仿制。

程三手艺虽是好,也没到精妙且无法复刻的程度,虫儿笼好卖胜在奇巧,任何时候都是创新难,仿制易。

“饿得我前心贴后背,走,既是有钱了,咱们去寻点东西填肚子。”

街上吃食许多,边走边吃何尝不是逛庙会的乐趣所在。

曾如意看了看他们所在的位置,思索半晌,在掌心写字道:

【附近有个曹婆馒头】

【好吃】

“馒头?”

常霄恍惚一下,才想起在这里馒头就是包子,是带馅的。

想想确实许久没吃了,上一次吃……

还是上辈子。

而且这是他第一次听曾如意主动提起一样东西好吃。

本还以为回到县城后小哥儿会触景生情,不想好像还比着在村里时更活泼自在些。

不过却也不奇怪,毕竟比起寨子村,县城是更熟悉的地方,人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。

“那就去尝尝。”

两人把钱袋里的钱分成两份,一人揣上一份,免得太沉。

现下银票这类东西还不存在,银子也极少在民间作为货币流通,来回交易用的都是铜钱。

所以巨富又称“腰缠万贯”,常霄倒是不敢定那么大的目标,先有个百贯就不错,足够在乡下盖屋,或者进城赁房。

他重新背上货担,手执木杆,与曾如意并肩,往曹婆馒头所在的街上去。

到了地方,果见一老妇人守着摊子,大锅上蒸屉摞了几层,每每揭起,热腾腾的白气立刻飘散至空中,香味也随之而来,引得人口水直冒。

“小郎君,要馒头?”

等走近了,前面的人买完离开,曹婆见又有新客,未语三分笑,手在缠腰的围裙上蹭了两下,招徕起生意。

“皮薄馅大,热乎得很!”

“今日都有什么馅儿?”

“郎君以前买过吧?”

她含笑扫一眼,想了想道:“我倒是瞧着这哥儿眼熟。”

常霄点点头,“我夫郎说从前常来买的,这回路过,定要我也跟着尝尝。”

“可不是!我这曹婆馒头大大有名嘞,保管你吃了还想吃!”

她热情道:“今天荤素都还有,素的是瓠子馅,四文一个,荤的只有羊肉馅了,八文一个。”

说罢一把掀开蒸屉盖子,里面的带馅馒头个顶个圆滚饱满。

常霄要了两荤两素,给了二十四个钱,可谓是小小奢侈了一把。

毕竟不说用这笔钱去买菜,便是买鸡蛋,也够买十几个吃上好多天的。

热乎乎的包子到手,两人各拿了一荤一素,到一旁不挡路的地方站住开吃。

在曾如意期待的目光下,常霄咬下第一口。

为免被烫到,他先咬出一个小口好散散热气,但没想到第一口就已经咬到馅了。

“还真是皮薄馅大。”

他刚才付钱的时候还感慨城里东西价贵,作为一个在乡野间生活了月余的人,对此已经有些不习惯,但这一口下去,顿时又觉得很值。